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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吗?

2020-07-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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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我国的担保物权主要包含三大类:即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而设立担保物权也是为了有效履行债务。那么大家知道权利质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权利质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吗?

  权利质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吗?

  权利质权不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在我国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其中只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特征: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权利质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吗”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虽然我国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以及质权等,但是权利质权并不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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