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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遇到争议怎么办?

2020-07-14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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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个月都从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为社保费用,这个钱用处可大着呢?一旦我们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它就派上用场了,我们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遇到争议怎么办?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者的工伤索赔,需要首先确认劳动关系。

  2、确认劳动关系后,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病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凭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赔偿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遇到争议怎么办?

  二、遇到争议怎么办

  确认劳动关系阶段

  无劳动合同,又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判决。

  工伤认定阶段

  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阶段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了,进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赔偿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做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经过仲裁委员会批准,仲裁期限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法院起诉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或仲裁机构超过期限没有做出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应该在6个月之内做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执行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同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可以先到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拿裁定书1年内(时效)可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遇到争议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以后大家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至于争议怎么处理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不同的争议处理的方法当然也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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