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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有哪些

2022-09-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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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根据受伤的程度而不同,一般受伤情形的工伤待遇补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因伤致残的补偿在前述的基础上还包括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

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有哪些,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有哪些

  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造成残疾的情形: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造成死亡的情形:受害人的近亲属及其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待遇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工伤赔偿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三、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由谁来负责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参加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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