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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2022-11-01 1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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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和原来一样的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已经退休的老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公务员因工受伤的,工资待遇和原待遇一样,由所在单位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已经退休的老工伤待遇有哪些

  已经退休的老工伤待遇有: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三、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主要有: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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