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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证明力补强基本方式规则有哪些

2020-07-09 18: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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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补强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证据的证明力补强基本方式规则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证据的证明力补强基本方式规则有哪些

  证明力补强的基本方式:

  1、通过其他证据共同印证该类证据所需证明的待证事实;

  2、通过其他证据或者技术手段证明该类证据的完整性与客观性,证明其证明瑕疵或者缺陷并不存在。譬如:通过鉴定手段证明复印件中的字体直接来源于原件,不存在遮盖、添加等手段导致的内容不完整情况……

  证据的证明力补强基本方式规则有哪些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物证、书证,且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相互印证,并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使用前款规定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核实。

  二、哪些证据是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证据

  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

  2、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证据的证明力补强基本方式规则有哪些的内容,证明力补强的基本方式:通过其他证据共同印证、通过其他证据或者技术手段证明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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