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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2022-06-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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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些刑事案件的处理还是要依据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进行处理,一般是需要进行资料的收集,以此来判断资料,证据是否属实,而证据的收集也是要符合相关的规则。那么,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一)全面取证规则

  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证据形式不仅要穷尽刑诉法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还要尽可能地全面调取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

  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如调取证人证言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司法工作人员调取;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三)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

  (四)最佳证据规则

  1、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2、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五)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

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二、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只要是出现犯罪行为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在刑法中,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就不得定罪处刑。对于任何人犯罪,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

  三、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有什么内容

  《刑诉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相关介绍,对于刑事证据的收集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尤其是根据刑事诉讼的客观性和合法性来进行证据的收集,由法律来进行证据的调整和规范。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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