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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是什么

2021-03-0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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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医疗事故纠纷之后,首先医院方面要积极快速处理,了解事情原委,知道患者的心里诉求是什么,积极解决问题,但也不是什么都能调解的,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是什么?那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是什么

1、患方受到了多大的损害应当明确。包括:

(1)法律上的患方受损害后果。如医疗费、伤残等级、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用具费等;

(2)依据各相关法律能够获赔的数额。如伤残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医疗行为有多大的过错应当明确。包括:

(1)医疗机构在诊、疗、管、护各环节是否存在过错;

(2)患者的损害是否疾病(或者入院前的损害)发展的必然结果,患者原有疾病(或者损害)是否不可避免地出现现有后果;

(3)医疗过错对现有损害后果有多大的参与度。

3、对前两项双方认可或者有说服力的鉴定结论。除了医患双方直接认可前述两项条件之外,通常需要权威、合法的鉴定结论。现有比较公正的鉴定形式为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调解方法有哪些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做

1、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4、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患方受到了相关规定确定的损害程度,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并且双方认可或者有说服力的鉴定结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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