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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程序是怎样的

2020-07-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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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的原因可能包括宣告破产、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合并分立导致解散以及被责令关闭等,而注销的前置程序还包含清算。那么大家知道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程序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顺序拨款清偿:

  (1)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

  (3)劳动保险费。

  (4)应缴纳的税款。

  (5)清偿公司债务。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其中清算组成立之后,一定要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60天内进行公告。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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