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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2022-05-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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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公司企业也在不断的增加,而公司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每个不同类型的公司企业也是有区别的。那么,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低人数规定

  一般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必须2个以上50个以下的限制。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的内容,由此可知,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税收和利润分配都是不同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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