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不同点是,设立要求不同,风险承担不同,治理结构不同,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如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股份要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份经股东过半同意。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不同点是:
1.设立要求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第61条规定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第24条规定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风险承担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治理结构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是独立非法人。找法网提醒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并未以明示列举的方式规定,因此,理论上只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都可以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