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设立要求不同,风险承担不同,治理结构不同,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优点是符合国际惯例,享受税收优惠,分配机制灵活。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
1.设立要求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第61条规定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第24条规定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风险承担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治理结构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三大优点:
1.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
2.享受税收优惠。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3.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有限合伙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以下两种:
1.查账征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税率5%-35%的超额累计税率。
2.核定征收,是北京市普遍采用的,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不同行业确定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