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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有哪些

2020-07-13 16: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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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赠与会产生很多费用,这是在接受赠与房屋时需要了解的,个人所得税是房屋赠与税中的一种。那么,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有哪些呢?房屋赠与算二套房吗?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赠与三种情形可以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不属于上述规定三种情形之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受赠人应当按照“应纳税所得额×20%”的计税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则上如下确定,即: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例外情形的是,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

  二、房屋赠与算二套房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已经有房屋的,通过受赠获得房屋的,不认定不二套住房,如果受赠房屋后,再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以认定为二套住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赠与免征个税的情形主要有三种情形,主要是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个税。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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