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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公证流程

2022-06-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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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可以说是最具代表性的财产了,有的条件的好人甚至可有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为了避免闲置过久或者是避免一些麻烦,可以采取赠与或者买卖、租赁的方式给他人使用,其中赠与无偿的,为了保证效力最好公证一下,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房屋赠与公证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房屋赠与公证流程

  (一)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房屋赠与公证流程

  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法律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陈主任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三、房屋赠与公证需要赠与双方到场吗

  双方可以协商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过的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赠与公证流程的相关内容。房屋赠与给任何人都应是属于无偿自愿转移房产的行为,但是又要保证能不侵害权利,最主要的就是应该将房屋的基本情况告知受赠人,如果有其他赠与的附加条件的话也要一并告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和矛盾。办完公证之后还要及时配合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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