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职员工的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怎么算?

2020-07-20 1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离职并不是简单的人走就可以了,在离职的同时我们还要处理很多问题,比如公积金的问题等等,鉴于有些人可能对相关问题不太了解,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职员工的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怎么算?

  一、离职员工的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怎么算

  按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单位及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年金,则在符合相应扣除标准的部分内,可以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按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进行相应扣除。其中,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简而言之,一是个人离职取得离职补偿有相应的免税额度,二是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及年金缴费部分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前扣除,而此次调整就是基于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的提高,将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及允许税前扣除的最高标准限额予以提高。

离职员工的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怎么算

  二、企业开离职证明要多久

  关于开离职证明时间这个问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离职员工的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上述内容详细介绍了离职经济补偿金和公积金个税应该怎么计算,大家可以好好看一下。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