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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兑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0-07-1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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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是由出票人进行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相应金额的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一种票据,然后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进行承兑。那么大家知道商业承兑汇票兑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商业承兑汇票兑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业承兑汇票兑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办理商业汇票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况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须记载的事项。

  (4)目前我国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目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6)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息日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商业承兑汇票兑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以及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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