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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0-07-3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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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结婚证是很重要的,我们应当妥善保管,但是总是有些人会不慎将结婚证丢失或者毁损,那么此时就需要及时补办结婚证。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本人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可以考虑,对于涉外婚姻,需要遵从我国政府的法律来进行考虑,这是关系到我国居民居住环境的直接的因素,除此之外,对于涉外人员,国家相关机关还会对相关的信息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审核,但是如果结婚双方,如果不满足涉外婚姻的条件,则无法在民政局登记。所以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可以理解为是作为对于改革开放的政策实行。

  三、涉外婚姻登记费用是多少

  关于涉外婚姻登记费用的收取,在《婚姻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现在的工本费是9元每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好好看看上述内容,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相关事项相较于一般的结婚证补办是要麻烦一点的。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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