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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去哪赔偿

2021-08-0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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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受伤致残,我们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也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有这两个准备充分,才能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目的是为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去哪赔偿,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答。

  一、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去哪赔偿

  应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以及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社保部门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则会进行其他的赔偿,例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二、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的申请

  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管辖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地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去哪赔偿的相关内容。工伤的认定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是鉴定报告出来则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通过法律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若您对该方面还有需求,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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