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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险骗保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

2020-07-17 13: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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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个新闻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那就是李某在各大保险公司频繁申请航空延误险,获得理赔金近300万元。后其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航班延误险骗保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接到某保险公司报警,在机票延误险赔付时,发现以李某(女)为首的多人,使用不同护照号、身份证号,多次进行理赔,怀疑可能遭遇了保险诈骗。南京警方侦查发现,李某等20余人自2015年至2019年,在各大保险公司频繁申请航空延误险。初步统计,从2015年至今,李某共实施诈骗近900次,获得理赔金近300万元。

  据李某供述,她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熟悉航班延误险赔付中没有人工核验的漏洞。她分析出几条延误率最高的航线,根据起飞前的天气状况,用多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保险,如果航班不延误,她立即退票,如果航班延误就着手理赔。目前,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航班延误险骗保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

  【处理结果】

  李某(女)等多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审理中。

  【律师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有五种情形,其中“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两种情形是本案中需要探讨的问题。探讨这两种情形就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保险标的亦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保险保障的对象”,它是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确定的。保险事故是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害或伤害结果。

  在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探讨本案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女子和航空公司对赌,航班公司未延误,女子就要承担退票费的损失,航班延误了,女子才有可能获利,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名是值得商榷的。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他人信息和购买机票都是真实的,谈不上欺骗行为。获得延误赔付也是在赔付规则下进行。女子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获得赔付,但赌赢的原因靠的是个人分析而不是非法行为,不能简单的说其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这种行为本应从频繁购票退票这个层面来对购票人进行限制,不适合采取刑事强制手段来规制。

  具体到本案中,“女子”在与保险公司缔结航空延误险合同的时候,使用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信息可能为他人信息,使用了他人证件。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评价为虚构事实行为?本律师认为从航空公司的角度看,购票信息是真实的,并支付了机票价款,使用了真实的身份证件。这一环节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基于航空公司的机票信息缔结延误险,本律师认为虽然“女子”购票、缔结保险合同并不一定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但仍不能认定是一种刑法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多是违反了保险行业的禁止性规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是“获得延误赔付也是在赔付规则下进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航班延误险骗保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所述,航班延误险骗保由于谈不上欺骗行为,因此并不构成保险诈骗罪。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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