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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认定商业贿赂

2020-07-2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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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在电视或者各种新闻网站看到有关商业贿赂的报道,商业贿赂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由于商业贿赂会造成一些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关系,我国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认定商业贿赂?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认定商业贿赂

  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三、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商业贿赂具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个构成要件,我们在判定商业贿赂行为时,应从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具体分析。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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