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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仲裁吗

2020-07-2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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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在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它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根据事前或事后达成的协议或合同,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法律行为。那么大家知道与政府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仲裁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与政府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仲裁吗

与政府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仲裁吗

  行政协议一般不能仲裁,特殊情形除外。“此前,大家可能对在实践中的相关行政协议是否具有可仲裁性存在争议或分歧。”《规定》施行后,对争议各方而言,在争议涉及因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或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或买卖等协议、符合《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等行政协议时,若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但书”范围内有规定的行政协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如果政府机构作为平等主体所签订民商事合同发生纠纷,是可以仲裁的。钟君安举例说:A市民政局与B汽车贸易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A市民政局向B汽车贸易公司购买公务用车15辆,总金额为150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B汽车贸易公司因此向A仲裁委申请仲裁。A市民政局称,双方虽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由A仲裁委管辖处理,但民政局为行政机构,双方纠纷应属行政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A市民政局的理由不能得到支持,因为A市民政局虽然属于行政机构,但该《政府采购合同》属于平等主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下签订的民事合同,在双方已约定仲裁条款情况下,仲裁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申请仲裁的必要条件:首先要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的法律形式。其次要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指仲裁申请人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的具体争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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