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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仲裁的规定有哪些

2021-02-1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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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仲裁一般是指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与一般的仲裁是不一样的,主要是适用的法律不同,行政裁决主要是行政法律法规,而仲裁则是适用仲裁法。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仲裁的规定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关于行政仲裁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裁决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从目前我国法律所设定的行政裁决的范围看,规定行政裁决制度的法律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食品卫生法》、《计量法》等。涉及的领域主要是:社会治安管理、资源行政管理、卫生医疗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标准计量行政管理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发展,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将逐步走向完善。

关于行政仲裁的规定有哪些

  二、行政仲裁的特征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联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这一特征包括: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争议当事人中的一方;

  (2)作为行政裁决主体的行政机关只有经法律明确授权后,才拥有对某种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权。行政裁决权并不是行政机关当然职权,而要取决于有无法律明确授权。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这一特征包括:

  (1)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民事纠纷;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也即并非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作为行政裁决的对象,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与行政管理事项有关联的民事纠纷才能由特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如土地管理机关对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裁决等。

  3、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括:

  (1)行政裁决权是法律授予的,行政机关只能根据具体法律的明确授权进行裁决,而不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职权主动进行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是以中间人的身份对平等主体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的;

  (3)行政裁决是依照“准司法”程序进行的,而不是依照一般的行政程序。但由于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的具体处理决定,仍然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带有明显的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它使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法律关系被确定下来,因此,尽管行政裁决具有上述特征,但仍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和特征,正因为如此,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法律的后果不同。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而仲裁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3、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4、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5、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裁决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规定行政裁决制度的法律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关于行政仲裁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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