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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2021-02-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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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行政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不可以申请。这些问题在行政复议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所了解。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议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二、行政复议的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甲对唐山市迁西县政府不服,可以到唐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唐山市政府做出复议决定后,如果还是不服,不可以再向河北省政府继续申请复议。

  (2)行政复议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如甲对迁西县政府的罚款5千元的决定不服,可以到唐山市政府申请复议,但是复议也需要一定的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6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在复议期间,甲应该先把5千元的罚款上交。

  (3)书面审查为主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查也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复议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即可。

  三、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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