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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

2020-07-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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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变更时是有必要进行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可以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果。那么,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呢?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到现场签字吗?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流程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名称、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如违约责任、解决途径)

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告知是否通过,如不通过则会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五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各地的工商部门实际办理时间有较大差异,通常做完变更拿到执照2-3周。

  在提交以上资料及程序全部完成后,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到现场签字吗?

  公司登记机关在无法确认申请材料中签字或者盖章的真伪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或者相关人员到场确认。但并不等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未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证明签名真实性的证据或者相关人员到场确认,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二者不能简单等同,人民法院不能单独以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没有进一步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签名真实性的证据或者相关人员到场确认即认定登记机关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仍然要结合其他情形判断公司登记机关是否尽到审慎审查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东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司股东变更时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去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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