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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过户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

2020-07-29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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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事项都约定好,最好把过户的情况也要约定清楚,过户在房屋买卖中是很重要的一步。那么,房屋买卖未过户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

  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排除法院强制执行,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

  2、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房产;

  3、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手续无过错。

房屋买卖未过户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二、房屋买卖未过户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生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均没有明文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物权法》中所规定的是房产转移或变更所有权需要登记,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本身。因此缺少登记的环节不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既然房屋过户前合同已经成立并且生效,那么房屋买卖双方就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除非合同约定有可以反悔的条款,否则就应履行合同条款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未过户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排除法院强制执行,需同时满足以上的三个条件。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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