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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怎么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2020-07-31 1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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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父母都是有看望权的,任何一方是不可以剥夺的,当然,实践中有的父母不让另一方看孩子。那么,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呢?怎么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

  案例介绍:

  2016年,张小姐与其丈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婚生儿子交由其丈夫直接抚养,张小姐无需支付抚养费,可以定期探视儿子。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张小姐每次要求探视儿子时,其前夫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过多方了解后张小姐发现,其前夫将儿子送到乡下,交给儿子的爷爷奶奶照看。张小姐与其前夫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其前夫不积极配合张小姐行使探望权,导致张小姐长期无法探望儿子,造成亲情缺失,对其儿子的成长不利。而且张小姐在本地长期居住,有固定收入和稳定居所,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因此支持了张小姐的诉讼请求,将儿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张小姐。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

  案例分析: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夫妻关系消除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有权对另一方的监护、抚养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在一方的监护、抚养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时,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本案中,由于张小姐的前夫不积极配合张小姐行使探望权,导致张小姐无法探望儿子,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利。同时,原审法院考虑到张小姐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故将抚养权进行了变更。

  二、怎么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小孩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夫妻关系消除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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