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孩子的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小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一方不履行抚养职责的,有严重疾病的,孩子的真实意愿的等。
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是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上述规定,在起诉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变更孩子抚养权,再结合子女的实际情况及原告的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出缺席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小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孩子抚养权起诉书要写明以下几点: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末尾需要把起诉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