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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2020-07-30 17: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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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专用权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常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如何处理

  有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三、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怎么办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的内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擅自使用商标、销售侵犯商标权的产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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