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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

2020-07-30 1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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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利人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下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

  1、商标三年未使用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权利人未能提交此前三年的使用证据,也未能就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举证,则侵权人无需承当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此前三年的起算日期应当是立案之日而非举证、开庭等其他期间;其次,被控侵权人虽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仍需按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支付合理开支,哪怕合理开支仍属于赔偿范畴。

  什么情况下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

  2、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立法之初考虑了《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理论,即当侵权人按照商业习惯已经如实履行了注意审查义务的情形下,其仍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时,基于侵权人的主观善意,《商标法》免除该部分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其背后存在商标权与市场交易稳定性的取舍。关于如何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基于较为详细,可参考笔者的《商标案件中合法来源抗辩的解析》以及《服务商标是否适用合法来源抗辩的解析》两篇文章。

  3、非以使用为目的(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该内容主要规定于《商标法》第四、十三、十五、三十二、四十四条中,其以权利人本身并不是以使用为目的注册商标,基于此法院在判决中对此不进行保护。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况下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的内容,有商标侵权情况但是不需要赔偿的情况有:商标三年未使用、合法来源抗辩、非以使用为目的(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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