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一个侵害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等。商标侵权的处理办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现商标侵权的处理办法:
1.若当事人能够和解的,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根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4.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