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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定义

2022-05-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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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疗治疗过程中,如果以医疗机构的过失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对其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疗损害的定义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医疗损害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的定义

  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一般医疗损害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及身体权的侵害。此外还可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损害,甚至给患者带来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其后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丧失生存机会、丧失康复机会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损害后果除上述所讨论的几种形式外,还有其他形式(即其他后果),条例虽未对其他后果进行明确定义,但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列举了所特指的一些损害后果,这些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病人正常组织器官的轻微损害或功能障碍。另外,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还没有将"丧失康复机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损害后果,但在审判实践中已经予以承认并得到运用。

医疗损害的定义

  二、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重要性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要求医疗违法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它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唯有此,行为人才对损害结果负责。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只有在具有违法性的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就其医疗违法行为负损害赔偿之责。

  在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中,医疗违法行为与医疗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要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实行过错责任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实行过错推定责任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中,因果关系是连接医疗违法行为和医疗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是判断受害患者一方医疗损害事实与医疗违法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逻辑联系的客观依据,以及确定实施医疗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对受害患者诉求所依据的损害事实是否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之一。在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因果关系不仅是判断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及销售者的违法行为与受害人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逻辑联系的客观依据,更是判断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及销售者是否因违法行为为受害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唯一的客观依据。

  同时,由于因果关系要件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具有这样的法律作用,因此,对受害患者的赔偿责任的确定,就必须有准确的尺度,不能过宽,也不能过严。尺度过宽,必然会使受害患者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损害不能得到合理填补;尺度过严,则不仅会使受害患者一方得到不应有的赔偿,甚至使本不应得到赔偿的患者得到赔偿,使医疗机构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削弱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社会职能,伤害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探索和研究的积极性,更会使作为全体患者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不仅是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而且会使更多的患者无法得到合理的医疗保健。

  三、医疗损害赔偿原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损害的定义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医疗损害的前提是存在医患关系,医方存在过错行为,医方的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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