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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离婚一般如何处理

2020-08-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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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相比最大的差别就在于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那么事实婚姻离婚一般如何处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实婚姻离婚一般如何处理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事实婚姻离婚一般如何处理

  二、证明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2、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3、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4、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事实婚姻离婚一般如何处理的内容,需注意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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