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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离婚规定

2022-05-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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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未取得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婚姻形式,那么,事实婚姻离婚规定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事实婚姻离婚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规定

  二、事实婚姻离婚程序

  1994年2月1日以前,事实婚姻的双方要离婚的必须到法院起诉;1994年2月1日以后,因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之说,如若要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院会要求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补办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实婚姻离婚规定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需要解除事实婚姻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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