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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

2020-08-10 1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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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进行消费的时候会使用信用卡,但是,因为信用卡是一种不用进行存款便可以透支较高金额的信用证明,有些人会利于信用卡进行诈骗,很多时候信用卡诈骗的发生地与办理信用卡的地点并不相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

  一、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

  信用卡诈骗罪作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

  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分析了信用卡诈骗在哪立案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持卡人遇到诈骗后,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案件破获以后,检察院就要发起公诉,交给法院作出判决了。目前信用卡诈骗的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

  三、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信用卡诈骗罪作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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