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大特点就是具有严格的身份性,这是基于保障农民不失地、不失去生活保障的考虑。那么农村房屋有继承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
我父亲(母亲)****于****年**月**日因****,父亲(母亲)**于**年月日****,我父亲(母亲)生前与母亲(父亲)**有坐落于******的********房产壹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我父亲(母亲)****(父亲)**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父亲(母亲)**与母亲(父亲)****婚生**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父亲(母亲)**母亲(父亲)**该项房产的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农村房屋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目前仍局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试点政策,期待未来在不断的实践和尝试中能够寻找到合适的宅基地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