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2021-07-19 2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大家在日常中应该也经常遇到过各种各样的诈骗,防不胜防,那么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的回复请求权,以此来有条件的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遗失物是非故意抛弃而丧失占有的财产,即并非出于原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丧失占有的财产。盗赃物亦属于并非出于原所有人意志而丧失占有的财产,那么,同样是出于并非原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丧失占有的财产,既然遗失物可以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盗赃物也应当可以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诈骗所的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知识,诈骗所的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这并不是原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丧失占有的财产,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