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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2022-05-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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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险是我国劳动者所购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每个女职工都是拥有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里面包含了生育假期天数已经生育医疗费等,那么,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二、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如何领取问题,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三、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津贴的问题在有关的法律上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合理有效的处置问题,但是具体的问题因为涉及的审核程序较多,因此就会导致问题的解决会出现一定的延迟,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积极解决有关的问题。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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