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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2022-07-1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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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均为是维护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法律规定,而知识产权法律未进行保护的权利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更多关于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一)法律性质的不同。

  (二)保护利益侧重不同。

  (三)侵权方面的诸多不同。

  (四)客体及权利内容不同。

  (五)维权主体的区别。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一般情况下的维权主体是权利人本人,而国家机关仅仅起一种消极的作用,不主动介入权利的争议解决过程。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法性决定了国家力量直接介入争议的处理,国家机关在此的作用是积极的、主动的。虽然二者这一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但不可否认目前一段时期内,它还是存在的。

  《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二、知识产权有无诉讼时效

  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三、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权利都包括: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二)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三)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当然还有一些法律上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种类。所谓的知识产权,也就是经过别人注册的,经国家认可是属于个人的,小说,发明,或者是商标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性质、保护利益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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