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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

2021-08-0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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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领导人觉得自己没钱发放工资就是没钱发,要钱也只能等有钱才行,却不知道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

1、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

二、公司没钱放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公司破产没有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在实践中很常见,此时,劳动者应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拖欠工资赔偿标准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拖欠工资的后果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单位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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