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2022-09-28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作用对象不同、承担责任不同以及界定对象不同。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否撤销,一般公司法人如果没有滥用法人地位,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什么,公司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否撤销

  一、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作用对象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

  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界定对象不同

  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否撤销

  公司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否撤销,法律中并没有作出规定。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人代表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只有在滥用法人地位,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哪种公司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