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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2021-07-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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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和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的方式产生的继承方式,但是遗赠是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继承人范围的人进行继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二、遗赠的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三、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而遗赠则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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