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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

2021-03-0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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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国已经开放二胎政策了,对此需要用到独生子女证明的情况很少,但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了,如果有需要还是可以办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

  公民如果需要证明其子女是独生子女或者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那么公民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街道办进行办理。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

  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的认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如果需要证明其子女是独生子女或者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那么公民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街道办进行办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哪些情况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工伤伤残等级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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