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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买断工龄规定

2022-05-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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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断工龄对于一些八十年代的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不陌生的保护利益的手段,用人单位支付一定费用,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对于现在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呢,这里找法网小编就对于“劳动法买断工龄规定”这个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劳动法买断工龄规定

  买断工龄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买断工龄规定

  二、劳动法解雇员工赔偿

  劳动法解雇员工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员工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工龄如何认定

  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如果是临时工,有单位的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也可以认定参加工作时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买断工龄规定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及时买断工龄在我国改革开发初期以来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合理利益的手段,但现行法律规定中,买断工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要及时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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