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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安全问题

2021-05-3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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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时需要在合同当中约定安全责任的事项,主要就是人身安全责任承担的问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安全问题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安全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中安全责任的内容应该包括出租人的安全责任、承租人安全责任两大部分,如出租人出租的房屋是符合居住安全、承租人在安全使用房屋等。

  租房合同人身安全自己承担可以这样写: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安全问题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

  (2)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2、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三、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中安全责任的内容应该包括出租人的安全责任、承租人安全责任两大部分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屋出租合同怎样写安全问题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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