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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是否算定金

2021-05-3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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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了各种保证金、违约金、押金和订金等之间的相关规定,对于没有约定为定金性质的保证金、违约金、押金以及订金等都不具有定金的性质。那么,履约保证金是否算定金?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履约保证金是否算定金

不属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证金只对履行合同的义务起保证作用。定金则有多种形式:比如:证约定金、履约定金、成约定金等。从法理的角度,定金属于保证金的一种特殊类型,一般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罚则的特征,如果合同没有明确保证金的定金性质,不能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只有合同中明确把保证金写成定金而非订金等保证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履约保证金是否算定金

二、定金的性质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三、定金的作用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履约保证金是否算定金”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定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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