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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2021-03-1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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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买卖合同如果存在无效情况,这种情况是需要及时的处理的。一般来说,如果存在合同无效的话,我们要根据双方的规定来进行,那么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和普通合同一样,具体如下: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二、宅基地主要的问题有哪些

  1、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打着各种旗号,例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也有对应政策推出,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各地都在规划着,要在一个很短的期限内,将域内农村“大变样”,民居改楼房。这样的运动热情与各省市对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一项政策的“欢迎”密切相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之前,尝到土地财政甜头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寻找”土地中。中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的矛盾发展到很尖锐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为各地国土部门的首要任务。

  3、被夺宅基地的农民,根据国土部的试点管理办法,增减挂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已有发生。管理办法要求要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的地区试点,现实中,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拆并村庄的做法,非常普遍。

  三、宅基地试点方案

  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下一步试点方案应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

  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国土资源部计划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将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需要及时的解决,避免更大的损失。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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