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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1-04-1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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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根据军人服役的部队标准发放,但是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发放,那么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残疾证办理需要多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点规定: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办理下来。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军人残疾证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退役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发放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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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2017年七级伤贱军人抚恤金上调有多少,从几月份开始上调。
军人抚恤金 一、残疾抚恤金    (一)对象:按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的人员。    (二)申办提交材料: 在部队转业、复员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以及从外地迁入本市的伤残人员,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提供材料有: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残疾证件、医院残情医学鉴定、残疾等级审批表、《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转业或退伍证等。    (三)残疾抚恤金领取:    1、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其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由部队或迁出地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度1月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发给。    2、新评(补评)、调整等级的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从被省民政厅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领取。    二、定期抚恤金    (一)对象: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二)条件: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三)申请程序:遗属持户口簿、书面报告,烈士证明书或军人因公牺牲、病故的证明书向户藉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    三、定期定量补助金    (一)对象:    1、红军失散人员;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在乡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    3、带病回乡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    4、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二)申请程序:本人持户口簿、复员证(或退伍证)和书面申请书,到户藉所在地的镇(街)办事处加具意见,报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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