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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2022-06-2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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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为了追究犯罪份子或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出现了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需要通过法院审理来定罪量刑的,但是审理也是有期限。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刑诉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刑诉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刑诉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申诉的审理期限是按照再审的时间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情形:

  (一)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四)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由此可知,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因为某些因素影响审判的正常进行,从而决定中止审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诉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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