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是年终奖,但是不同的公司根据其情况会决定年终奖的发放多少,但是发放的年终奖的多少也会影响纳税,那么一次性年终奖有那些纳税方式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次性年终奖有那些纳税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情况:工资≥5000,奖金单独计算,不扣除5000;
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合并,各算各。
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正常工资正常计税;
(2)年终奖金单独计税;
(3)年终奖金/12———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注:5000的免征额只能扣减一次,所以算出的结果不能再减5000,用商数直接对应表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特殊情况:工资<5000,奖金、工资合并计算,扣除5000。最后一个月的收入少于免征额(5000),但加上年终奖够了,这时候要合并计算。
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不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年终双薪是第13个月工资,有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支付13个月工资。年终双薪发放的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发放时间都是确定的,年终双薪的决定因素是年底时员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应获得固定一笔收入。
年终奖则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具体金额的弹性较大。
试用期应当享有年终奖。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性,工资可以低于正式期20%,但享有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劳保福利待遇。虽然经济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制定分配方案应当合法,而且公平。试用期职工不享受年终奖,显失公平。因此,试用期职工应当适度享有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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