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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

2021-05-11 1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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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营业税来说,现在已经改变成为增值税,对于增值税来说,增值税的缴纳是需要根据相关的缴纳标准来进行缴纳的,那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中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

  三、混合销售行为怎么征税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的相关内容,只要是符合改变为增值税的范围,那么就需要改变成为增值税。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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