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事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2021-05-26 10: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民事执行案件最后总会结案的,不可能一直拖着不结案,当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就是执行完毕那么就裁定执行终结,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民事执行案件结案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

民事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二、被执行人可以要求再次调解吗

  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三、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务、个人财产、个人债务做了原则性规定。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间的经济关系趋于复杂化,没有深入审查很难简单认定财产及债务的性质。在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承担案件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是配偶,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直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且有违程序正义,无法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存在合理的异议,则可能造成错案。

  因此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民事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综上所述,民事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很多种,上文都已经列举出来了,具体适用哪种就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执行立案结案规定
执行期限 9999人浏览
民事执行立案结案规定
加载中